苗非 发表于 2017-4-6 10:00:25

江津赞歌(4月30日止,诚邀曲家)

本帖最后由 苗非 于 2017-4-6 10:09 编辑

《江津赞歌》

歌声悠扬,就像长江长
广柑飘香,香透那盛唐
古镇的斜阳,斑驳着旧时光
四面山的月亮,羞涩着脸庞

领秀故里,寻一段诗章
走街串巷,流连真武场
古镇的斜阳,斑驳着旧时光
四面山的月亮,羞涩着脸庞

江津是个神奇的地方
你来了,就像回到了故乡
这里的酒香,这里的茶香
这里的故事,这里的文章
总让人念念不忘

江津是个神奇的地方
你来了,就把他当成了故乡
这里的酒香,这里的茶香
这里的故事,这里的文章
总让人铭心难忘



江津区城市形象推广语、标识和歌曲征集启事

为进一步增强江津的知名度和认同感,提升城市形象,展现城市魅力,表现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江津城市形象推广语、标识和歌曲。
一、主办单位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宣传部
二、征集时间
2017年3月8日至4月30日
三、征集要求
(三 城市歌曲1.紧扣主题,立意深刻,彰显本土元素,融合江津的历史和人文特色。
2.积极向上,健康鲜活,优美上口,突出时代精神,表现江津发展成就,展示江津人民的精神面貌。
3.词句生动,短小精悍,合辙押韵,易懂易记,符合大众的审美情趣。曲风上,要求风格鲜明,旋律流畅、朗朗上口,便于传唱,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4.歌曲长度不超过5分钟。投稿时只需提交歌词和曲谱。
四、投稿方式
所有应征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邮件主题请注明“江津区城市形象征集”,邮件正文中留下作者姓名、联系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投稿邮箱:2597422009@qq.com
咨询电话:023-47522900
五、评选办法
1.征集活动结束后将挑选出符合要求的入选作品,于4月上旬在“江津发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jiangjinfab 进行集中展示和网络投票。
2.在4月中旬,结合网络投票情况,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入选作品进行评比,并选出最终获奖作品。
3.歌曲征集结束后将进行单独评审发布。
六、奖项设置
本次城市形象推广语、标识和歌曲征集活动奖项设置具体如下:(三 城市歌曲
1.一等奖1名,奖金60000元;
2.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0元;
3.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
七、相关事宜
1.作品一经投稿则视为作者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启事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
2.投稿人提交该作品主办方即认可为原创,如产生著作权纠纷,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由投稿人自负,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稿中如出现相同广告语,以网络上传时间或邮件送达时间为准,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4.投稿作品一经投稿,概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5.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6.活动主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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